江南时报讯 近年来,丰县司法局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司法所分类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司法所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司法所分类建设。全县15个司法所,建成大型司法所2个,中型5个、小型8个,司法所建设不断走向科学化、标准化、智能化。
一、强化司法所队伍建设
一是确保司法所人员配备符合要求。全县33个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全部配齐,并将县局10名行政编下沉到大中型司法所,聘用编外工作人员人员54名、本科学历25名,大专29名,其中7名通过司法考试,有力解决司法所人员力量不足问题。二是打造专业化队伍。大力加强司法所干部、工作人员参与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学习,着力提升基层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开展系列评选活动。每年开展“最美司法所长”和优秀案卷典型案例评选、调解员技能大赛等系列活动,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基层司法行政高素质队伍。
二、完善司法所基础建设
一是以调配、修缮、重建等方式推进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目前已完成11个司法所地规范化建设,其中中阳里司法所、赵庄司法所拥有400-1000㎡以上独立业务用房,司法所标准化建设75%达到标准,剩余4个司法所,正在加紧打造中,力争年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二是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宣告室、人民调解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功能性用房,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三是拨付专款,为配备为基层司法所配齐了执法记录仪、打印机、电动车等办公设备,满足信息化办公要求,也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利、快捷的司法行政服务保障。
三、促进信息网络广泛化
一是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化。充分发挥大型司法所的业务引领和辐射作用,指导中、小型司法所主动对接大型司法所,通过共建、交流等方式,在做精做优做特上下功夫。二是充分运用“苏解纷”小程序、人民调解系统,推动非诉纠纷案件和矛盾纠纷案件录入和信息更新,及时解决群众困难,让纠纷止于诉前。截至目前为止,全县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万余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9%,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多元化解的需要。三是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同时,努力推动15个司法所构建“协作密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共享格局,形成县域范围内“错位发展、优势互补、辐射引领、各具特色”的建设局面。
丰县司法局 孟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