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今年以来,宿迁市沭阳县梦溪街道财政所牢固树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理念,采取一系列得力举措,全面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确保各项涉农资金姓“农”,不被挪作他用。
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的梦溪街道涉农资金专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财政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各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与指导工作,确保涉农资金使用依纪依规。
实行跟踪管理。严格按上级政策将相关的专项涉农资金及时发放到社区、到小组、到农户,并安排财政所及会记核算中心相关人员实行全程跟踪,参与到涉农项目的立项、申报、实施、验收和资金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确保涉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被挪作他用。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管理机制,明确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报账员为具体责任人,全面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规范运作程序,强化监督检查,逐步实现村级“三资”管理理财民主化、管理制度化、运行规范化、监督长效化。
严格督查考核。街道纪工委、财政所、会记核算中心等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对下发的各项涉农资金到社区、到小组、到农户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正。同时,责成各社区对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定期在村务政务公开栏中及时公示,实行阳光操作,规范运行,给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
仲其竹 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