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召开交通事故案件“刑民一体化”工作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2021-12-03 16:53: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王琦 殷再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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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12月3日上午,如皋法院召开交通事故案件“刑民一体化”工作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交通事故案件“刑民一体化”工作的具体运行情况及六大典型案例。

  鲍晓明(图)

  发布会上,如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锋在介绍该院交通事故案件“刑民一体化”运行模式时提到,“刑民一体化”机制推行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审判更专业、服务更便民、效果更全面的交通事故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实现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一庭通、一门清”。自2020年5月份以来,如皋法院充分利用“五坚持”和“4+1”工作法,妥善处理刑民交叉案件二十余件,开庭二十余次,涉案标的额1400余万元。

  鲍晓明(图)

  随后,如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斯武对如皋法院制定的《关于开展交通事故案件“刑民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了简要介绍。意见中明确了交通事故案件“刑民一体化”工作的五项基本原则及七项工作内容。

  鲍晓明(图)

  接着,如皋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袁夏华通报了该院2021年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六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吴某与郑某共同饮酒后,车主吴某明知郑某饮酒,仍将自己的小型轿车交由郑某驾驶后,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我国《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但该罪的主体不仅适用于机动车驾驶员。”袁夏华介绍,如果车主或相关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仍然将车辆交由其驾驶或者教唆、指使其驾驶,只要驾驶员达到醉驾的标准,相关人员也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犯。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还有出售存在缺陷的二手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涉好意同乘交通事故纠纷案,以及两起交通事故案件民事与刑事“一体化”审理的成功样本。

  李斯武提醒市民:“希望大家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心存侥幸,立即停车报警,协助伤者医治,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做文明城市的文明建设参与者。”

  发布会的最后,发布人围绕“道交一体化与刑民一体化的关联”、如何处理交通事故纠纷中的“三不”的情形等答记者问。

  江南时报 王琦 殷再宏

标签:鲍晓;交通事故案件;典型案例
责编:陈衍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