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交警深入校园指导师生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2020-11-28 07:59: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王立前 张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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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11月27日上午,连云港市灌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深入灌南中等专业学校,利用课间时间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为广大师生讲解电动自行车骑行时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如何选择合格的安全头盔、佩戴安全头盔的方法,以及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规定等,并手把手地指导学生正确选择和佩戴安全头盔,增强了师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受到广大师生欢迎。

  据介绍,在全省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80%以上伤亡系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所致。由于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平衡系数较低,而且驾乘人员身体无遮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容易侧翻,驾乘人员的头部会首先着地,而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致命的部位,因此佩戴合格的安全头盔可有效保护人身安全。

  不少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虽然头上戴着安全头盔,但并没有卡住下巴卡扣。民警说,“带头盔”并不等于“戴头盔”,不系紧等于没戴。首先要水平佩戴头盔,不要前仰或者后翘,戴上之后要将调节器旋紧,直到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然后调整头盔两侧织带黑色分叉扣的高度,使耳朵的位置正好位于前后两个织带中间。最后将下巴卡扣的位置调整好长度并扣紧,以下颚处留有一指空隙为安全又合适的佩戴方法。

  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日前还专门发布通告,明确自2020年12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必须按照规定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违反相关规定的,灌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处警告或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以此深入推进“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守护行动。(王立前 张晓东)

标签: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连云港市
责编:苏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