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今日起施行 “先提价后打折”的促销套路行不通了
2020-11-30 20:31: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康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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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记者 康旭阳)预售、满减、红包、抽奖……近年来,随着电商平台“6·18”“双11”“双12”等大型集中促销活动的出现,各式各样的促销花样,让消费者眼花缭乱,也催生出许多问题。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范了经营者的促销行为,即日起正式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主要负责人介绍,《规定》的内容涉及不正当竞争、价格、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是一部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制度规范。《规定》将成为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市场监管部门规范促销行为的重要指引,为规范经营者的促销行为提供遵循,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依据,有利于进一步释放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的信号,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氛围。

  网络购物中,促销行为不规范、违法促销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商家“先提价后打折”促销,价格不透明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记者注意到,《规定》对此类现象进行了遏制。《规定》要求,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未标明或者表明基准的,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

  促销活动中“红包”“优惠券”等促销信息名目众多,折扣、优惠算法复杂,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往往不了解促销规则,缺乏辨别力,在受到虚假促销行为的诱惑、欺骗下,容易冲动消费,产生消费纠纷。《规定》明确了经营者开展促销要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等,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规定》还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对于违反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价格监管法律法规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据介绍,《规定》通过对促销行为进行规范,不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保护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通过规范促销行为,使得经营者更多是通过提升商品或者服务质量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信赖,而不是通过不正当地刺激、诱导消费者进行不理性消费。《规定》有助于提升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另一方面,通过对不公平、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维护公平竞争,更大程度上保护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例如《规定》明确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就是为了防止通过高额有奖促销手段,排除、限制中小企业参与竞争,造成不公平的竞争。

  从更深意义上来讲,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消费选择会倒逼消费模式升级,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大动力,更好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标签:促销行为;经营者;促销活动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