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关注医养融合难题 省卫健委:积极探索江苏医养结合模式
2020-11-29 19:54: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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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记者 王琦)11月26日,本报头版刊登了《长三角异地养老政策亟待“互通互联”》一文,稿件见报后引发热烈反响,众多热心读者反映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养老问题。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江苏省两会上,就有多位政协委员提案涉及养老话题,而我省卫健等部门也给予了积极回应。

现状调查:

医养融合工作仍有难题待解

  江苏省政协委员、致公党常州市委主委蒋鹏举等15位政协委员在提案中表示,江苏是全国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区域,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将健康养老列为重点民生工程。但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相比,我省的医养融合工作仍有许多困境亟待解决。

  例如,最新一轮机构改革将老龄办由民政部门划转到卫健部门,并明确了两个部门的职责分工。但在具体操作中,医疗主要是由卫健部门负责,养老则由民政部门主管,医疗费的报销事宜则由医保局负责,护理人员的管理又涉及人社局,部门之间尚未就医养融合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目前的初步融合主要还是依靠政府强大的推动力。各个部门对于医养融合的政策解读存在分歧,政策的调整和落实难以做到协调一致和横向整合。医养融合关键是对医疗和养老进行科学合理的界定,对于机构提供的是生活护理还是疾病护理,没有科学规范的界定标准,也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因而导致医保政策难以精准实施。此外,医养融合服务人才供给存在总量不足和流失严重的问题,医养融合养老人力培育机制也不健全。

委员建言:

强化政策引领,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蒋鹏举等人建言,我省推进医养融合有序健康持续的发展,还需要政府的政策引领、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等等,才能健全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的总体发展。

  政协委员建议,在理顺部门职能,强化政策引领方面,要在前一轮机构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机制体制,完善执行体系,提升管理服务职能。继续推动制定涵盖各类养老服务的地方性法规,加强养老服务领域法治保障。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各类养老服务相关保险产品,扩大养老服务综合责任保险覆盖范围,增强养老服务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同时应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医养融合产业的发展活力。面对人民群众养老需求日益多元化的趋势,深化供给侧改革,进一步放宽养老产业的准入门槛,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资本的积极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允许境外投资者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鼓励境外举办者设立非营利性(公益性)养老机构,并与境内举办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支持医养融合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医养融合养老服务品牌,并对其品牌依法加强保护。

  此外,细化医养融合模式的标准,推动养老服务体系有序发展。建立人才培养机制,一方面从现有的人员入手,着力推动养老护理员队伍职业化、可持续发展;将养老护理员的评价标准、职业技能费用标准统一起来,建立养老护理员数据库。另一方面构建立体化医养人才培育体系,形成以职业教育为核心,高等教育、短期培训协同发展的布局,拓宽医养人才的来源;通过减免学费、提高学生补助、对口就业等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人才投入行业发展。

部门回应:

到年底,社会力量养老床位超七成

  针对政协委员的推进医养融合提案,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也进行了积极回应。省卫健委相关人士指出,在理顺体制机制方面,国家12部门出台的文件中明确,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民政部门配合。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监管。同时,还明确各级财政、医疗保障等职能部门的任务分工,将进一步形成推动医养结合发展的强大合力。

  据了解,目前,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650家,床位13.7万张,其中社会办479家,占比达到73.7%。全省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床位数达到46.04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68.2%。记者了解到,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大型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道路。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引导专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到2020年底,全省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床位比例达到70%以上。

  此外,省卫生健康委还将积极探索符合江苏实际的医养结合模式,并坚持部门协作,资源共享,以改革的思路破解医养结合发展过程中的制度性瓶颈。设立卫生室、医务室、护理站等卫生设施,有条件的设立护理院、老年病院、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并将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范围,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

  我省将继续加强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和培训,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对接相关高校和职业学校,增设相关专业及课程或开展订单式培养人才。在三年内培训培养13万名养老护理员、1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并将所有养老机构负责人轮训一遍。推进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制度,进一步完善职业评价机制和激励制度,引导医养结合服务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标签:养老;养老服务;医养融合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