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进企业 交通在行动
2023-03-07 13:08: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支国祥 张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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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3月1日,《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强化港航企业对《条例》的认识理解,营造浓厚的长江保护法治氛围,扬中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根据统一部署,联合镇江海事、扬中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走进镇江兴隆港务有限公司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新规。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向公司管理人员、船舶工作者现场发放了宣传材料,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并对其重点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随后宣教团队现场对船舶、码头防污染设施设备进行了逐一检查,并就做好船舶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指导。

  《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将对长江水域航行、停泊、作业船舶的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作业活动污染防治、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区域协作等进行规范,为长江船舶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撑,对于建立健全船舶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推动长江经济带江苏段生态优先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支国祥 张晔)

标签:船舶污染;长江;条例
责编:钱海盈 陆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