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将立法审议会场搬进烈士陵园
2021-04-22 18:16:00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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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4月21日上午,雨花台烈士纪念馆弘扬厅庄严肃穆。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这里举行联组会议,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把立法审议会场从市人大机关搬到重要红色文化基地,这在南京人大历史上尚属首次。

  “通过现实与历史的交融、责任与使命的互映,努力提高立法审议质量,这是南京立法审议方式的又一次创新改革,是南京立法史上的又一次探索实践。”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审议前:常委会组成人员重温红色记忆、接受英烈精神洗礼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党的百年华诞之际,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列为2021年度重点立法项目,目的是用地方立法的方式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南京高度重视这部条例的制定工作,成立了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立法重大问题。

  2月25日,条例草案一审通过以后,市人大法制委根据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草案文本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此后又召开了英烈后代座谈会、立法专家论证会、赴红色教育基地调研,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二次审议的草案修改稿。

  4月21日上午,条例审议前,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在雨花台烈士纪念碑广场举行了凭吊仪式,重温入党誓词,并参观了《信仰的力量——雨花英烈生平事迹展》。

  雨花台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最集中的殉难地,留下姓名的烈士就有1519名。邓中夏、李耘生、恽代英、何宝珍、施滉、许包野等英烈群体的名字光耀千秋。他们所展示的崇高理想信念、高尚道德情操、为民牺牲的大无畏精神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

  “我们选择在雨花台烈士陵园进行审议,就是要在这块浸润着革命鲜血和精神的神圣土地上,通过立法保护红色文化资源的实践,来彰显人大的使命担当,来告慰我们的革命先烈,弘扬雨花英烈精神。我们要在审议中带着使命、责任和担当,带着全市900多万人民的嘱托,高质量地完成好这次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

  雨花台烈士纪念馆内,黑色的英烈群谱墙上,一张张年轻稚嫩的面孔、一句句撼人心魄的话语、一封封催人泪下的家书、一个个可歌可泣的英烈故事,让大家驻足良久,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烈士们的崇高理想、博大胸怀、钢铁意志、斗争精神,令人深受感染和教育,置身纪念馆现场,让我对《条例》相关条款的立法要义理解得更清晰了。”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黄楠说。

  审议中:为“法佑”英烈精神,委员争相发言,话筒变得“抢手”

  联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各抒己见,气氛热烈。大家既谈瞻仰雨花英烈事迹的感受,又对法规条文提出修改意见,还对法规制定后的实施提出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把立法现场搬到了雨花台烈士陵园,是南京立法工作的又一创新,让我们在审议的同时,接受教育和启发,在现场感受信仰的力量、思想的伟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建华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提出建议,南京要不断地打造高品质红色文化品牌,同时强化政策扶持、拓宽经费来源,鼓励和支持优秀的、有影响的红色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通过好的品牌和作品,让人们能够想起南京、记住南京。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全党正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华认为,南京制定这部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用法律的刚性约束,建立健全具有地方特色的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机制,系统性地保护利用和传承红色文化资源,非常必要,非常及时,有利于我们更好地传承、保护、利用南京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也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李华建议,加强接下来的红色文化资源的宣讲和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宣讲队伍的培育。现在很多的讲解故事性不强、生动性不够,无法感染人、打动人特别是年轻人。这也是接下来在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中需要加强的地方。

  南京是一座英雄的城市,无论是在革命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新时代,都是中国共产党人重要的奋斗之地、收获之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陈雷说,南京的红色资源面广量大、弥足珍贵,具有重大的政治价值、教育价值、文化价值。因此,立法保护红色文化资源,对于系统梳理、挖掘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的基础上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教育下一代,都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她建议,法规出台后,应尽快制定、公布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进一步加大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牢固树立保护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的集体意识。

  审议现场,委员们争相发言,话筒变得十分“抢手”。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杨涛两次举手,最终获得发言机会。“通过瞻仰雨花英烈,参观英烈事迹,让我真切地感到,今天的幸福来之不易,我们理应尊崇英烈、缅怀英烈。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我们有责任认真审议《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立一部精品良法,向污蔑、丑化英烈的行为旗帜鲜明地亮现法治之剑!”杨涛告诉记者。

  审议后:立法机构用午休时间加班修改文本,条例终获“全票通过”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用法治的力量守护红色记忆、传承红色基因,是我们这代人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联组会议上,参加会议除了常委会委员,还有市委党史办、市司法局、市文旅局、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梅园新村纪念馆、渡江胜利纪念馆及各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他们也纷纷提出意见建议。大家同心协力,努力把这部法规打磨成体现南京红色基因的精品工程。

  作为南京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一线工作者,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局长赵永艳对条例的出台有更多的期待,他说,条例草案现在经过多轮修改后较为完善,有较多亮点,比如,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时间外延扩大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涵盖的时间范围更广,文化内涵也更丰富;确立了红色文化资源名录管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机制。

  “从雨花英烈精神的广泛共识来看,雨花英烈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齐名。”赵永艳说,《条例》的出台,既为雨花台烈士陵园充分展示南京的红色文化资源提供了可靠的法治保障,也为南京打造以雨花英烈精神为代表的红色文化之城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梅园新村纪念馆馆长沈浩看来,这部法规健全了工作机制,明确了保护责任,强化了保障措施,特别是建立了统筹性的、全方位的监管体系,整合了各方力量,同时对本体保护和周边环境保护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对于他们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

  沈浩说,梅园新村纪念馆和普通的博物馆是有区别的,应该是要制定并公布礼仪规范,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地参观。红色场馆是应该有着庄严和肃穆的氛围,参观群众也应该有庄重和神圣的心情。而这些内容,条例当中都有涉及。这部条例的出台,对于一线场馆进一步发挥教育基地作用,具有很强的支撑。

  联组审议结束,已近中午。市人大法制委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午休时间,立即对大家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分析,将部分意见与建议吸纳到条例当中,提交会议表决。记者了解到,当天下午,出席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全票通过了这部条例。

  通讯员 宁人宣 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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