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机捞出被埋井下民工 泰州广宇建设集团兴化工地野蛮施工致人伤残
2020-10-14 16:58: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龚维文 周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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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近日,在兴化市陈堡镇镇政府门前做污水管道网改造工程的农民工潘玉平向本报投诉称,由于兴化市陈堡镇人民政府和江苏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缺乏安全防范措施,野蛮施工,用挖掘机把他放到井底时突然塌方,身体被埋一半,施救时又用挖掘机将他捞出,导致他多处骨折。而且广宇建设集团,在他尚未痊愈就停止支付医疗费。

 

野蛮施工:污水井塌方后挖掘机捞人

“2020年8月14日上午11时许,我们在兴化市陈堡镇镇政府门施工时,广宇建设集团外包工程的陆老板怕挖掘机挖到煤气管道,要我下井看看还有多深挖到煤气管道,并用挖掘机把我送到井下,突然上方泥土石块坍塌,严重砸伤我的左脚踝,然后挖掘机迅速升井,在还没有到达地面时,挖掘机操作失误,使我右脚刮伤,右脚软组织挫伤,膝盖损伤严重。”

潘玉平回忆道:“被扒上来以后我就被送到了兴化医院,因为伤情比较严重,我又转到了泰州第四人民医院住院。8月24日做的手术,左脚有两处地方严重骨折,脚两边开刀夹的钢板跟钉子;右脚脚面软组织受伤比较严重,里面还有一点小骨折,但是当时没有做手术,后来手术过后几天发现右腿膝盖不好弯曲,拍片检查也是骨折,医生说先随它长。住院期间,公司一天给22元的生活费,做过手术跟老板提以后,每天才加了一碗汤的钱,现在我身体还是比较虚弱的。”

 

潘玉平告诉记者,9月29日,工地老板给他交了到10月2日截止的住院费,从10月3号至今,他就没有再收到住院费以及生活护理的费用了。目前潘玉平的右腿小腿有点萎缩,膝盖依旧伴有着疼痛症状,左脚自手术后至今仍有不适,情况并不理想。想到1年后还要去医院拆除钢板,可能还需要专人负责照顾后期康复,潘玉平就很担忧,现在他更担心的是自己的脚以后会不会留下残疾。据了解,潘玉平今年三月中旬就从家到工地干活了,直到因伤住院前,还有将近5个月工资没拿到,这期间工地老板只给他发过2000元生活费,手术后潘玉平多次跟老板协商,最终老板同意加上工资拿65000元私了,但是这笔钱对于潘玉平来说,除去治疗费用也就所剩无几了。 

非法分包:实际施工包工头无相关资质

记者采访了解到,兴化市乡镇污水管网五标段项目中标单位是江苏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记者发现施工现场没有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只是简单的用围挡圈出了施工范围,马路上人来人往,很是危险。潘玉平表示,受伤当天,广宇建设有限公司疏忽了安全防范监管,在对现场不了解的情况下,让他下到工地干活。以至于地面突然塌陷,把他下半身埋进了污水工地,随后施救过程中,操作不当,用挖掘机粗暴将人挖出,对他造成了二次伤害。他认为,这是缺乏安全生产意识的表现,操作不当也是导致他受伤的主要原因。

记者找到了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经营部的侯副科长告诉记者:“据我了解,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就已经带潘玉平及时就医了,他们也给潘玉平交了工伤保险,但是保险理赔还没下来,所以可能有一些矛盾。”


当记者问到赔偿情况和保险理赔何时能给时,得到的回复是并不清楚了,记者随后提出希望能联系到项目部负责人,侯副科长拒绝提供,称他只能给出公司法务的联系方式。

依法维权:潘玉平坚称广宇集团应该负全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潘玉平表示他在因伤住院后是需要护理的,而江苏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并未安排人员对他进行护理。而在他住院期间,虽然拿到了一定的生活费,但他认为每天22元这样的条件是比较苛刻的,而且10月3日往后住院的费用就是潘玉平自己承担了,这让他很不能理解。“老板说给我5个月的工资加上赔偿一共65000元私了,但是我觉得后面我还要继续治疗,这笔钱可能都不够看病的,公司交的保险还没下来,家里面情况还是比较困难的。”就赔偿一事,潘玉平希望能尽快和公司达成一致。

潘玉平坚称,广宇集团才是真正的施工方,对安全事故责任应该负全责。

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能否有责任担当,满足受害人的合理诉求,本报将继续关注。(龚维文 周倪)

标签:挖掘机;潘玉平;潘玉
责编:殷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