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龙科技上市进程蒙阴影
2020-04-23 11:20:00  作者:王琦  
1
听新闻

公司法人曾失信 重要股东有“污点”

近日,无锡新三板公司翔龙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龙科技)发布了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申请辅导备案的提示性公告。尽管翔龙科技上市步伐日趋临近,但关于公司及法人代表失信记录以及引入有证券违规“前科”的重要股东等问题争议不断,为公司上市进程蒙上一层阴影。江南时报·江苏金融报道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公司及法人曾经“失信” 为何公告姗姗来迟

根据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翔龙科技股票发行合法合规的意见,2017年2月,翔龙科技及其法定代表人曾被列入并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由于内部沟通不及时,未能及时履行被列入及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相关文件信息,2014年4月,翔龙科技与云南好继来经贸有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法院判令解除合同,并判令翔龙科技退还货款143万元及违约金。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建新于2017年2月9日因该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案由,被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至2017年2月14日,申请执行人云南好继来经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翔龙科技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云南好继来经贸有限公司撤销执行申请,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20日出具执行裁定书终结。

对于公司有法律诉讼及失信记录的情况,作为新三板挂牌公司的翔龙科技并没有及时公告,直到2019年12月30日才补发了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称,至2017年2月14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翔龙科技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上述挂牌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损害股东权益。2017年2月20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相关人士称,新三板挂牌公司吃官司成老赖却不公告,以对公司影响不大作为理由显然站不住脚。根据《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及时披露。翔龙科技姗姗来迟的补发公告,只能用为股票上市而临时抱佛脚来解释了。

曾被证监会警告罚款

重要股东有“前科”

翔龙科技不仅对失信记录闪烁其词,似乎对于重要股东的门槛也放得很宽。2019年12月2日,陈永勤与翔龙科技签署《股票发行认购协议》,拟以其合法拥有的人民币现金认购公司发行的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5元,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备案确认,陈永勤持有翔龙科技股份比例为14.75%。

记者了解到,陈永勤并非无名之辈,曾任宝利国际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宝利国际遭证监会顶格处罚。陈永勤因为未及时履行宝利国际信息披露义务被认定为其他责任人员,被证监会给予警告以及罚款10万元。深交所随后也给予陈永勤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重要股东背负证券市场处罚“前科”的情况,申万宏源在合规文件中称,陈永勤已缴纳罚款,配合完成处罚事项。因此,认为其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陈永勤并非挂牌公司翔龙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不属《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禁止认购的情况。上述情形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尽管申万宏源认为陈永勤当公司重要股东没问题,但相关法律人士指出,虽然法律上没有这方面的强制性规定,公司与股东是独立的主体,但对于正准备IPO的公司来说还是会有一定影响。

不回应记者采访

公告坦言诸多风险

针对翔龙科技上市前一系列匪夷所思的行为,江南时报·江苏金融报道记者近日向其发去采访函,但截至发稿,翔龙科技并未给予任何回应。

对于其进入精选层以及IPO的前景,公司似乎也是底气不足,在3月2日的公告中坦言,公司尚未披露 2019年年度报告,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条件的风险。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公司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此外,公司公开发行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进入精选层的风险。

对于翔龙科技事件的后续进展,本报记者将继续予以追踪报道。(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王琦)

标签:重要股东;公司法人;污点
责编:钱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