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小区地下车位只卖不租了,价格比之前还贵,之前租的到期后也不再续租。”近日,宿迁市区中豪国际星城小区业主张女士致电记者反映,小区地下车位只卖不租的行为是否合规?
“小区地下车位只卖不租了,价格比之前还贵,之前租的到期后也不再续租。”近日,宿迁市区中豪国际星城小区业主张女士致电记者反映,小区地下车位只卖不租的行为是否合规?
为何地下车位只卖不租了?江苏中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近期该公司受华融租赁委托,对其在中豪国际星城的468个产权车位进行销售。其中包含未售车位305个,已出租车位163个。从2020年7月14日起,未售车位不再对外出租,已出租车位到期后也不再续租。不少业主表示,小区地下停车位价格高达8万元,超过他们的支付能力。张女士说,现在,没买车位的业主无法进入小区,只能在小区周边寻找停车位。
那么,小区停车矛盾到底该如何解决呢?记者从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了解到,《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优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要。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业主要求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每次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3年。
记者再次联系江苏中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得到的回复是,该小区468个产权车位已由开发商出售给华融租赁公司,目前,这些车位是华融租赁公司再次委托物业公司进行出售,并不违反《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记者 王国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