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法院公开宣判22人涉黑案件
2020-10-14 20:23:00  作者:沈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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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日前,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被告人杨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组织者、领导者杨某某数罪并罚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八年六个月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

经查明,2006年以来,被告人杨某某先后网罗了多名亲友和社会闲散人员,多次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抢劫、诈骗、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抢劫、诈骗及开设“江湖宴”等手段,非法敛财达1600余万元。同日下午,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还公开宣判了被告人林某等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四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沈坚

标签:被告人;有期徒刑;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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