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扬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案审会,专题讨论了8件城乡领域违法建设案件并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市城管局局长梅稳山主持会议,对违法建设查处提出“五个不能”:
不能容忍。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巡查防控力度,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拆除”,将违建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减少行政相对人的损失和行政执法成本,始终保持对违法建设“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不能迁就。发现违法建设要及时查处,不能迁就甚至包庇,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从我做起,自觉抵制外部干扰,不打招呼,不徇私情,坚持秉公执法,织密扎牢监督网,杜绝“关系案”、“人情案”,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
不能不公。违法建设查处要出于公心,对事不对人。坚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一个样,党员干部与普通群众一个样,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杜绝选择性执法,减少拆违阻力,力争市民“零投诉”。
不能不拆。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建筑,特别是老旧小区和农贸市场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违法建设,要加大排查力度,从简单责令停工转变到“拆尽除根”,破除违建幻想,防止死灰复燃,做到拆一个减少一个,拆一个震慑一片,确保安全问题“零隐患”。
不能不谋。查违拆违与民生密切相关,影响城市治理和公平正义,要践行使命和责任,谋定而后动。一方面,要根据行政执法规范认真制定年度拆违计划;另一方面,要突出重点,严格查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违建;再一方面,要认真进行风险分析,以“小片区、同类型”为切口,通过控增量、去存量,全面削减违法建设,积极营造“零违建”良好氛围。 朱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