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为了全面贯彻《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常州市在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等规定,金坛按照镇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落到实处。
权力下放“快”,确保基层执法依据明确。由金坛区司法局具体牵头相关工作,重点草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目录清单,及时完成权力下放的各项工作。8月17日,金坛区正式向社会发布了《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各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
工作衔接“稳”,确保两级执法有序交接。金坛区司法局一方面积极协调区级执法部门与各镇(街道)综合执法局进行工作交接,包括未立案线索的移送、执法流程的指导等执法事项,目前,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等部门与各镇(街道)已启动了交接工作,有力保障了过渡阶段平稳有序;另一方面对行政执法格式文书进行统一,向各镇(街道)转发了《常州市镇域综合执法格式文书规范指引》,并且建立了工作交流群,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开展。
政策解读“准”,确保权力运行不走样。为区相关执法部门和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专题解读,重点讲解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目录清单、规范开展行政执法的要求以及两级执法的互动衔接等,统一了执法人员对本次赋权的思想认识。
(林园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