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全面取消水电气热行业不合理收费
2021-03-03 12:51:00  来源:江南时报网  作者:吴海达 邱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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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社会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明确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3月1日起,全面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节不合理收费,规范建筑区划红线内外费用及其他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社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通知》明确,除《意见》中要求取消的不合理收费项目以外,我省进一步取消五项收费:供水企业向用户收取的补办自来水交费卡(证)工本费、自来水复接费;供气企业向用户收取的补办燃气交费卡(证)工本费、燃气复供费;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热力工程设施配套费。其他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全部取消。

  《通知》统一公布了水电气热行业保留收费项目。

  供水行业保留向建设单位收取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建设区划红线内供水(含二次加压调蓄)设施移交给供水企业管理的,其运行维护、修理更新等费用计入供水成本。

  供电行业保留高可靠性供电费用、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对符合条件的余热、余气、余压自备电厂减半收取系统备用费。

  供气行业保留燃气设施移改费、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费,新建住宅小区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安装费费用计入开发成本,不另行向用户收费。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设施产权分界点之后至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器具前,为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务等,应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

  下一步,常州市发改委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发改委清理规范要求,深入调研、摸清家底,结合常州实际,出台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行业收费的常州方案,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吴海达 邱国忠

标签:供气;供电;收费项目
责编:康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