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出售子公司51%股权
2020-08-13 10:13:00  作者: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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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浙江永丰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将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51%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460万元。转让前公司共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份,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江南

标签: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受让
责编:尹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