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制定全省首份规范性文件 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由政府“买单”
2021-08-04 22:02: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李文涛 陈姝亦  
1
听新闻

  江南时报讯 8月1日起,淮安市出台的《淮安市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为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制度保障。据悉,该《办法》施行后,将进一步规范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确保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公办园或普惠性幼儿园性质,有力保障适龄幼儿可以就近入园。

  《办法》规定,配套幼儿园用地在居住小区红线范围外划定,单独成宗、单独供地,划拨给县区政府,避免因土地权属不清产生配套幼儿园在移交、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办法》明确,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配套幼儿园建设,县区教育部门负责办理配套幼儿园的土地、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关手续,并且可以按照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方式组织实施幼儿园建设,也是省内第一家通过规范性文件将政府部门明确为配套幼儿园建设主管部门的设区市。《办法》还规定,由县区财政部门实行专账核算并统筹安排资金,以保障配套幼儿园的建设资金来源,并明确了配套幼儿园建设成本核算标准,即按照出让地块住宅面积每平方米不低于80元测算。

  为保障配套幼儿园建设,《办法》建立了配套幼儿园建设与居住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制度,健全了督导、监督、评估和定期通报等一系列监督检查机制。

  (李文涛 陈姝亦)

标签:幼儿园;居住;淮安市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