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年完成1000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2021-01-12 20:52: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钱海盈 住建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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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老旧小区改造,江苏又有新动作。记者从江苏省住建厅获悉,日前,江苏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着力改善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和功能品质,推动“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住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提出,2021年,完成1000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到2022年,基本形成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市场化、专业化、智慧化物业管理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到“十四五”期末,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住区,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意见》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和内容、编制改造规划计划、鼓励多方投入、加大政策支持、强化长效管理和组织保障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根据《意见》,改造范围对象为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对2000年后、2005年前建成的,且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城镇老旧小区,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改善提升。

  《意见》明确了三类改造内容。基础类改造内容主要是水电气通信、生活污水收集、垃圾分类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完善类改造内容包括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文化休闲体育健身设施及物业服务用房、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提升类改造内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

  《意见》鼓励多方投入,居民合理出资,政府财政支持,金融力量参与,专营单位投入等。

  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简化审批流程方面,各地要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利用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机制优化简化审批流程;鼓励采用“清单+告知承诺制”,加速项目开工建设。在创新改造模式方面,各地要结合城市更新,探索把一个或多个老旧小区与相邻片区更新,以及棚户区、旧厂区、危旧房改造和既有建筑功能转换等项目捆绑统筹,生成老旧小区片区化改造项目,实现项目资金自我平衡。

  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钱海盈 通讯员 住建宣

标签:城镇;城镇老旧;人民群众
责编:高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