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检察机关去年共办理涉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99件
检察力量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2-03-14 13:54: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张会杰 罗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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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今天(3.14),苏州市检察机关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履职情况并发布食药安全、虚假宣传等方面的5件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增强权益保护意识,提高防范意识。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去年以来,苏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职,积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探索食药安全、产品质量等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深化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实现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同步协调推进,夯实压紧违法者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加重违法犯罪成本。并加强与行政部门、企业的诉前磋商沟通,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探索对企业集体约谈、风险提示等检察指导方式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为回应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诉求和社会关切,守好“舌尖上的安全”。去年6月,苏州市检察院开展为期四个月的食药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重点打击线下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行为,网上销售存在安全问题的食品、药品的行为,打击违法宣传销售保健品的行为以及虚假宣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服务违法行为。去年12月,依托食药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临期食品合规管理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大型商场、超市、连锁经营的社区超市、便利店、属地电商平台等,对陈列方式、有无特别标示以及标示方法、是否有捆绑销售、变造标签、网络平台销售临期食品等情况开展调查。通过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加强监管,促使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分类管理制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此外,为健全机制打造赔付“全链条”,苏州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出台《苏州市消费诉讼公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市消费诉讼公益基金赔付工作,设立“消费诉讼公益资金专户”用于存放赔偿金,被侵权消费者可以在赔偿金转入公益金专户三年内,提出申领赔偿金的请求,保障消费者损失赔付到位。吴江区检察院联合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出台了《吴江区消费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为食品药品领域的公益诉讼赔偿金提供专门账户,对公益诉讼赔偿金的来源、监管、使用、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专门规定。

  据介绍,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99件,其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3件,涉及食品安全31件、药品安全2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66件,其中涉及食品安全39件、药品安全6件、个人信息保护19件、虚假宣传1件、产品质量问题1件。

  通讯员 张会杰 罗芊

标签:公益诉讼;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
责编:陈衍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