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父”猥亵继女 吴中法援助撤销监护权
2021-08-30 18:58:00  作者:祖宸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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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近日,苏州吴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一起继父猥亵幼女案件,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继父李某被撤销监护资格,并获刑8年6个月。

  2018年,受援人王某带着女儿张某(时年9岁)与李某再婚,三人共同生活。2020年8月,王某得知在2018年至2020年间,李某为了寻求性刺激,长期在家中对继女张某进行猥亵。王某悲愤交加,愤然报警。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告知王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对法律不甚了解的王某走进吴中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大门,申请法律援助。

  吴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王某,在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之后,十分同情母女二人的遭遇,当即受理了王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江苏谊沣宏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秀婷承办此案。

  在庭审过程中,常秀婷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申请,可以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规定,申请撤销李某对张某的监护资格。

  法院最终认定,李某作为张某的监护人,对张某做出猥亵行为,对其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其行为违背人伦道德,严重损害了张某的身心健康,十分不宜继续担任张某的监护人,因此判决撤销李某的监护人资格,并判决李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

  近年来,吴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水平,努力构筑起坚实可靠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屏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祖宸希

标签:法律援助中心;吴中区;监护人
责编:高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