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我80岁的人了,最大的愿望就是享受天伦之乐,谢谢你们帮我完成了心愿。”最近,苏州市姑苏区平江街道的李奶奶从护理院搬回家中居住,子女轮流照顾,她高兴不已,向苏州市姑苏区法律援助中心打电话表示感谢。原来,李奶奶配偶已故,膝下5个子女未经其同意就把她送至护理院,而老人并不希望住在护理院里,通过护理院工作人员联系了姑苏区法律援助中心。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中心当即指派了志愿者上门了解情况。经审核,李奶奶符合“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中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区法律援助中心很快受理案件。最终,经法院调解,李奶奶如愿搬回家中居住,由子女共同履行赡养义务。
这是姑苏区推出“老年法治服务新模式”项目以来受理的一起典型案例。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姑苏区司法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老年法治服务新模式”实事项目,为老年群体提供更加贴心便捷的法律服务。
延伸服务触角
打造法律援助高效服务圈
“老伯伯,倷好,啊有啥个事体,好好教帮我讲。”在姑苏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老年人服务专席,周俊昌正在耐心地接待前来咨询的老年人。作为姑苏区公正法律志愿服务站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周俊昌时常要用苏州话和前来咨询的老人交流。
在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置老年人服务专窗并配备一名会说苏州话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这是姑苏区司法局“居家养老公共法律服务直通站”项目给予老年人的特殊关怀。同时,结合该项目,各街道还设立“援助联系人”制度,针对社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由志愿者点对点提供上门法律服务,真正变“上门求援”为“送援上门”。
此外,姑苏区还在辖区8个街道直接设立法律援助初审点,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全面探索推行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提供法律援助申请的接受、初审、代办服务,畅通老年人等困难群体最快受援服务通道。
放宽援助标准
对困难群体“应援尽援”
“谢谢你们帮我讨回了赡养费,现在生活好多了。”今年70岁的陆老伯一直由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维持生活,去年,其子不愿支付赡养费,陆老伯无法维持日常开销,故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因老人身患重疾,符合“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免于经济审查条件,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老人的援助申请,并为其讨回赡养费。
今年起,姑苏区结合“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方案,放宽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对于高龄、孤寡、失能、失独老人和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取消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同时,对姑苏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对负面清单外且经济有一定困难尚未达到援助标准的申请人,开通非政府保障法律服务项目申请通道。王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