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年来,苏州高新区狠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建设,大力提升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020年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一是健全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2019年下半年制定出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明确适用范围、考核要求、出庭人员、出庭要求、报批流程等内容,增强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操作性。二是加强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督导。对于共同被告案件,区司法局在每个案件开庭前,都向第一被告单位发送行政应诉提示函,提醒第一被告单位及时安排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将出庭人员信息报区司法局备案。对于单独被告案件,区司法局建立月度统计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门按月将负责人出庭应诉信息向区司法局备案。三是严格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考核。将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作为年度区级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严格进行考核,进一步提升各单位重视程度。
通过以上举措,苏州高新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显著提升。下一阶段,苏州高新区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继续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巩固和提升。
寿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