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泗阳农商银行服务“三农”力度,加快农村金融产品投放力度,拓宽农户融资渠道,该行在前期推出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基础上,日前制定出台《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并在来安街道办八集社区进行试点。
农民住房财产权(即“农房”)仅限于泗阳县农村地区,通过确权登记颁证的,可入网核查、登记、抵押的,拥有“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的农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即“农房”抵押贷款)是指农民住房财产权所有者,在法律或现行政策范围许可内,以农民住房财产权为抵押物向该行申请的贷款。该项贷款拓宽农户担保方式,着力支持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以及其他农村优质个人客户。该贷款最高抵押额度为农房评估价值的70%,且贷款利率在该行同等产品利率基础上下降50个BP,该行目前已成功发放286万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平均年利率仅为4.85%。
(戴立新 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