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民法院召开2022年度交通事故专业化审判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2022-12-01 18:02: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钱春妮 殷再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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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12月1日,在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如皋市人民法院召开2022年度交通事故专业化审判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该院2022年度交通事故专业化审判工作情况以及今年审结的六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如皋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锋出席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罗成主持会议。

  今年是如皋法院正式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的第四年。几年来,道交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在专业化解道交纠纷、协同构建交通安全秩序等方面下足功夫,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该院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3816件,审结3683件。其中,2020年收案925件,结案907件;2021年收案1230件,结案1218件;2022年以来收案1661件,结案1559件。数据显示,交通事故案件处于逐年上升趋势,上升幅度在33%左右。

  为尽快化解日益增加的交通事故案件,真正实现“又快又好、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如皋市人民法院创新运用“2+2+2”工作方法,不断提升交通事故案件办理质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依托‘道交一体化’平台,与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联动协作,全力推进交通事故审判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打造具有如皋特色的道交纠纷化解新模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任锋介绍说。

  道交庭庭长孙俊驹代表如皋法院发布2022年审结的六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典型案例为“李某驾车逃逸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案”,本起交通事故的驾驶人李某不仅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还将面临巨额的经济赔偿。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随着科技的发展,交通监控的严密布置,让大量的交通逃逸案件都能快速侦破。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希望广大车主严守交通规则、遵守交通法规,一旦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第一时间选择报警、报险,主动抢救遭受损害的人、财、物,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现实生活中,很多电动车驾乘人安全意识不足,在道路上行驶时仍未按规定佩戴头盔,交警部门在认定事故责任时,通常是结合双方行驶路线等来作出认定,并不会将事发时是否佩戴头盔作为定责的因素。那么,在法院处理事故赔偿问题时是否会考虑这一问题?”会上,有媒体代表对最贴近百姓生活实际的问题进行提问。“对于这一问题的处理,若事发时受害人未佩戴头盔,且受害人受伤部位非头部损伤,则不考虑将受害人未佩戴头盔作为减轻侵权人责任的依据;若事发时受害人未佩戴头盔,且受害人存在头部损伤且因头部损伤构成伤残或导致死亡的,则考虑将受害人未佩戴头盔作为减轻侵权人责任的依据,适当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孙俊驹说道,这样的处理结果可以倒逼电动车驾乘人在上道路行驶时佩戴头盔,有利于公安交警部门对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的推进,也更符合社会的公平、正义。

  (江南时报 钱春妮 殷再宏)

标签:典型案例;头盔;交通事故
责编:陈衍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