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日前,海门法院诉讼费款电子票据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当天上午9点,一名案件当事人来交罚没款,通过银联刷卡的方式成功缴纳罚没款项12000元。确认款项到账后,海门法院通过电子票据系统在线开具电子票据。系统自动将票据链接通过短信推送至当事人手机,同时,承办法官也可在办案系统中即时浏览款项缴纳的电子票据信息。随后执行款和诉讼费也都成功开出电子票据。
据悉,省高院确定南通两级法院作为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试点单位,标志着纸质打印票据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也将有力推动法院“智慧财务”建设步伐。海门法院使用的电子票据系统,在原有的银行缴款模式上引入微信、支付宝等线上缴费方式,缴款人实时获取电子票据,可同时收到短信提供的链接,江苏政务服务App等多个渠道查询票据信息。
电子票据的启用,实现了诉讼费、涉案往来款收取、结算、退费和开票管理的全流程信息化,既方便当事人款项缴退和承办法官的入卷归档,也有利于法院全程监管费款流转程序,打通了服务群众和审判执行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