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日,南京市玄武门城管中队发现辖区百子亭18-20号小区业委会存在未履行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相关义务,导致小区出现垃圾混投、厨余量严重不足、收运企业不愿收运等问题。
为此,中队执法人员联合街道垃分办、环卫收运企业、百子亭社区前往小区开展实地检查。执法人员明确告知业委会负责人,没有物业的业委会自管小区,业委会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理应承当垃圾分类的主要工作,督促居民分类、实施二次分拣。由于该小区业委会未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中队对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进行相应整改。
“不是我们不愿意搞垃圾分类,没有人监督,光靠大家自觉,仅仅用宣传手段是很难办到的。”考虑到业委会的担心,执法队员提出可以强化督促工作的力度,除原有的门卫外,专门找人进行定时督促,及时做好分拣工作。经过业委会主要负责人商议,最终业委会提出,让小区居民在每户每月原有收费20元的基础上增加10元自筹物业管理费用,专门聘请人员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毕竟这笔钱不多,大多数人也是愿意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得到提升,后面工作将由专人督促居民做好垃圾分类。”
目前,中队再次来到该小区检查整改情况,发现小区分出的厨余量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显著改善。下一步,中队将继续开展针对垃圾分类不规范小区的执法检查工作,合理解决分类问题病根,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让大家主动投入到垃圾分类行动中来。
通讯员 鲁斌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