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攻占南京,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2014年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将12月13日正式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以此纪念在南京大屠杀中逝世的遇难同胞。
为宣传贯彻市人大制定的《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引导和教育全市人民不忘国耻,铭记历史,珍爱和平,2020年12月5日,第七个国家公祭日即将到来之际,南京市律师协会、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南京市司法局、建邺区人大常委会、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指导下,共同举办了“南京律师和平宣言暨《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实施两周年公益宣传活动”,共绘紫金草、诵读和平诗、放飞和平鸽。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一级巡视员夏德智,南京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陈宣东,建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申卫,南京市司法局法援处处长徐玲,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伟、副监事长唐俊华,市人大、市司法局、江东门纪念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相关同志,全市近百名律师和律师子女及媒体记者参加活动。
活动正式开始前,20余名律师携带子女早早地来到了活动现场——和平广场,在主办方的和平宣言画板上,绘制象征着和平的紫金草,向全社会呼吁:铭记历史、珍爱和平。
现场活动由市司法局法援处处长徐玲主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南京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陈宣东在致辞中,介绍了南京律师在守护历史记忆、捍卫历史真相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实际行动,希望通过今天的活动,广泛宣传爱国主义情怀,宣誓热爱和平的决心,希望法律人充分发挥律师职业优势,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南京大屠杀历史真相,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践行法律人的时代担当。
“巍巍金陵,滔滔大江,钟山花雨,千秋芬芳……”80余名现场老中青律师及律师子女共同诵读了《和平宣言(节选)》,传递爱国热情,呼吁珍爱和平。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一级巡视员夏德智带领在场人员放飞了象征和平与安宁的白鸽,共同祝愿和平精神代代相传。
据悉,一直以来,南京律师在用实际行动捍卫南京大屠杀历史真相,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践行法律人的时代担当。已故谈臻律师组建南京律师援助团,自费帮助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老人在中国和日本提起诉讼,历经9年最终赢得了中日两国法院的胜诉判决,济世为怀,匡扶正义;南京市律师协会与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于2017年共同发起了“维护南京大屠杀历史真相律师大联盟”,致力于维护南京大屠杀历史、保护幸存者合法权益。2018年10月31日,以三法律师事务所为主体的南京律师受托起草了《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国家公祭保障进入法治化轨道。
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秦怀珠 通讯员 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