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在连云港灌南某建筑工地打工的徐州籍陈某、梁某白天上班,夜间竟多次合伙盗窃本工地和附近工地的建材,卖给废品收购人员李某,影响了建筑企业正常施工。近日,这3名犯罪嫌疑人被灌南警方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1年12月22日12时,灌南县公安局桥西派出所接到某在建小区建筑工地报警:称工地上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和铝合金材料被盗了,合计价值一万余元。接警后,值班民警史开洋、朱明庆当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经反复侦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老道,反侦查能力较强,在案发现场没有留下有价值的痕迹。但通过外围侦查,民警获取了两名男子于凌晨3时许,在长江路与扬州路、鹏程路交叉口各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装载着铝合金材料的画面。由于大雾弥漫,加之两人身穿加厚棉服、戴帽子、口罩、手套,民警一时无法查明其身份信息。
“他两姓甚名谁?是盗窃嫌疑人吗?”通过循线追踪,民警发现两辆电动三轮车行驶至惠泽桥西边的一路口后,分头藏入了附近的小树林,直至早晨6时许,方才驶回路面,随后跟着一辆苏GF9***白色轿车去了新安镇一废品收购站。经查,该涉案轿车驾驶人叫李某,经营废品收购业务。两名骑着电动三轮车拖着铝合金材料的男子分别叫陈某、梁某,均系徐州市人,曾多次因盗窃、抢劫被判刑。
民警当即将李某传唤至桥西派出所。面对询问,李某先是拒不交代收购赃物的违法事实,但当民警出示其通话、转账记录等证据时,很快交代了多次收购陈某、梁某盗窃的建筑材料的违法事实。经了解,陈某、梁某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另一家建筑工地打工。12月24日,办案民警在该工地负责人的协助下,将陈某等2人抓获,他两对盗窃报案工地施工材料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交代,陈某、梁某除了此次盗窃作案外,从2021年10月起,还先后利用工作之便14次盗窃打工工地的建材,累计涉案金额14万余元。每次盗窃所得均卖给了李某,作案后通过微信转账及时分赃。
目前,陈某、梁某两人和李某分别涉嫌盗窃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灌南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灌南警方为受害建筑工地追赃挽损工作正在进行中。
警方提醒:
年终岁末,建筑工地人员进出相对复杂、车辆来往频繁,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盗窃的目标,相关责任单位要有针对性的加强安全防范和管理,配足安保力量,加强巡逻守护,有条件的工地还可以安装视频监控、报警器等设施设备,提升防范能力和水平,不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一旦发生盗窃案件,要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尽可能提供有效线索,以协助公安机关尽快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