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以后可不能再这么做了啊。”12月21日下午17时许,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双店中队民警王浩带领队员在310国道巡逻时,发现前方厢式货车车门因为没关紧,过红绿灯时车门被颠开,存在一段的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开车向前,想要提醒司机把后车厢门关好。然而让民警惊讶的是车厢内竟坐着三个人。
经了解,原来,司机及坐在后车厢的三人都是同事,当天从桃林卸完货返回石湖厂里,由于厢式货车座位少,他们就让坐不下的人都坐到后车厢里。为了车厢里空气流通,就没关紧车门,没想到被颠的敞开,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随后对司机和车上的乘客进行批评教育,并将车上超员人员安全转移到目的地。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做出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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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2款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袁青青 陈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