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2021年1月,未成年人郑阳(化名)在常州市新北区某小区地下车库玩耍时,一时冲动,窃得了被害人王某所有的价值人民币2460元电动车1辆。案发后,郑阳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行为。由于郑阳在犯罪时系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新北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法为其开展法律援助,第一时间指派江苏圣典(常州)律师事务所的言孟平律师担任其涉嫌盗窃罪一案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
鉴于受援人郑阳系在校学生,为不影响其学业,新北区法援中心及承办律师积极与受害人沟通,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同时,向郑阳释明认罪认罚的相关权利与义务,郑阳最终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对郑阳依法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高发,新北区法律援助中心立足职能,积极开展援助,去年以来共办理此类案件100余件。
(陈建丽 言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