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三茅街道司法所“321”工作法开启矛盾调解新模式
2021-12-09 10:26: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孙德圣 倪娜 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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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三茅司法所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创新“321”工作法,开启乡镇矛盾调解新模式。

  打破部门壁垒,明确三个主体

  为助力矛盾调解工作高效开展,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优势,三茅司法所积极与市人民法院新坝法庭、三茅街道城东和城西派出所沟通对接,明确公、法、司三大主体,达成共建协议。力争通过资源整合、数据融通、信息联通,实现数据集成、风险预警、动态管理“一张网”,形成矛盾调解整体合力。

  厘清工作职责,共建两大机制

  按照“整合资源、整体联动”的要求,根据三个主体在矛盾调解工作实践中的职责分工,融合互补,共建“所所、庭所”两大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所所”即司法所、派出所在排查、预防群体性和易激化矛盾方面加强资源信息共享,同时充分发挥“村(社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五老劝和团”等调解组织与“朱沪生工作室”等个人工作室的力量,共同参与网格内纠纷化解。“庭所”即法庭与司法所就矛盾调解工作深入融合,在矛盾多发村(社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公开受理涉及土地、房产、婚姻、继承、赡养、经济纠纷等案件,加强诉调对接,高效化解矛盾,为基层百姓提供“最多跑一地”诉讼服务,进一步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强化宣传发动,实现一个效果

  积极推进“三官一律”进基层活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防范金融等领域风险、妇女和青少年权益保护等专项宣传,同时依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法律宣讲、司法救助等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居民法治意识,引导居民依法行事,依法办事,依法解事,实现“排查一次、宣讲一场、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

  今年以来,三茅街道各级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363件,成功调处矛盾纠纷363起,矛盾纠纷化解率达100%。同时协助信访部门处置各类信访案件1700余起(含12345工单)。 (孙德圣 倪娜 施梦)

标签:矛盾调解;扬中市;司法
责编:杨春源 王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