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2021-09-14 21:44: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尹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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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记者 尹丹丹)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结合江苏实际,明确了六个方面主要任务。

  在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方面,统筹推进全省大数据中心税收分中心建设,打造智慧税务精品项目,推进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深化税费数据共享应用,扎实推进税收数据服务经济发展。加快构建数据驱动发展新模式,打造税收数据服务经济建设江苏样板。

  在推进税务执法新体系建设方面,加强税务执法制度建设,依法维护税费征收秩序,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费;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推进分类分级税务执法。按照规模、行业、特定类型以及信用风险特征等标准,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科学分类,按照专业化分工,分级承担税务执法职责;落实长三角区域内统一裁量基准,推动长三角区域税务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

  在推行税费服务新体系建设方面,税费服务全面融入江苏政务服务网、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做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工作;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进一步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积极通过信息系统采集数据、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着力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优化电子税务局,推广应用“江苏税务”App,并与“江苏政务服务”App全面对接,完善申报表在线自动预填、信息服务个性定制等功能,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深化线下办税“一个进口”改革,推进税费服务机构办税功能整合,一体承担相关税费服务受理、调查、审核等职责,推动实现纳税人缴费人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最多跑一次、能办所有事;全面提升政策确定性服务水平,探索实施大企业“税企直联”“预约裁定”等个性化服务举措。

  在推进税务监管新体系建设方面,健全完善税务监管体制机制,形成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相统一的三位一体大监管格局;丰富完善税务监管方式,推进动态信用评价和风险识别体系建设,实施智慧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税务监管。将高风险纳税人缴费人作为随机选案的主要对象;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依法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持续关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风险。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

  持续深化拓展税费共治新体系,深化部门协作联动,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对涉税中介组织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强化税收司法保障。公安部门要加强涉税犯罪案件查办,做实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断拓展国际税收合作。适应国际税改最新变化,深化跨境利润水平监控,精准应对跨境逃避税,稳固和扩大税源。

  切实强化税务组织保障,推动税务征管机构职能扁平化、专业化、实体化。省税务局强化全省税费服务一体化管理,全省税务监管集中监控、集约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千户集团和省税务局列名企业、高收入高净值个人、跨境税源等重大复杂涉税事项处理,大数据集中处理与应用供给、信息化支撑运行保障等职能。设区市、县(市、区)税务局强化直接面向区域纳税人缴费人的服务和执法等职能;加大税务领军人才和各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力度,调优配强税务管理重点领域征管力量。

标签:税费;税务;服务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