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 实现外国高端人才互认
2020-09-01 21:20:00  作者: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丁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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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日前,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沪苏浙一市两省科技外专部门联合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互认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构建更加开放的人才合作共享机制,打造外国高端人才来华工作首选地、自由流动示范区、创新创业活力场,推进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方案适用于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人员。

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外国高端人才(A类)”主要包括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创新创业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和计点积分在85分以上的外国人才。初次申请达不到“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的外国人,在之后的工作中如能够达到外国高端人才条件的,在提供相应材料并经一体化示范区任一属地管理部门认定后,也列为本实施方案的适用对象。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丁蔚文

标签:高端人才;示范区;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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