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案说法:员工被“开除”,律师助其获赔18万余元
2023-07-14 15:36: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罗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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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罗先生是一名造价工程师。今年4月,工作一向勤勤恳恳的他却被公司开除了。交涉无果之下,罗先生想到司法维权,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最终仲裁委裁定公司应付赔偿金18万余元。

  近两年,房地产行业不景气,罗先生所在的单位不断传出要降本增效的消息,但罗先生想到,如果他被裁员了,也有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况且自己工作十多年,拿到手的经济补偿金也不会低,应该足够自己撑过今年了。

  岂料今年4月底,公司一纸邮件通知罗先生:“ 你因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现公司通知你于月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请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与公司交涉无果后,罗先生想到司法维权。

  “崔主任,我原以为公司会给补偿,但没想到为了降成本竟连最基本的补偿金都不给,请你们帮助我维权。” 罗先生向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崔武律师求助。

  据罗先生说,其实近年来他早已经嗅到了公司的“火药味” 。被开除前一个月,他仅收到了南京市最低工资,向财务打听,财务告知没有打错工资,就这么多。看来公司提前一个月就已经在准备下手了。 经崔武律师推荐,罗先生聘请润商所的蒋忠顺律师代为提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金。

  接受委托代理后,蒋忠顺律师立即帮罗先生起草了诉状,并顺利立案。仲裁庭很快就安排了当月开庭。

  “你因为造价工程审核不严,给公司造成了20万元的损失,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依法与你解除了劳动关系”。公司人事经理在仲裁开庭当日突然抛出一摞证据,罗先生简单扫过一眼,发现长达30条。对方证据里编造了一份罗先生在一项业务中报价工作有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并提交了一系列签字材料。

  面对公司精心提供的证据,罗先生被弄得迷迷糊糊,摸不着头脑。代理律师蒋忠顺指出:“公司提供的这些证据显然在模糊庭审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点在于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在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否完善。” 接下来的庭审中,蒋律师不再跟对方在细枝末节上纠缠,而是紧紧抓住对方违法解除合同这一点,依法有力地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最终,仲裁委支持罗先生的诉求,作出了公正裁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成立,并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8万余元。

  庭审结束后,蒋律师指出,打官司就如同上战场,一不小心就会落入对方的“圈套”,甚至会被用人单位的证据带偏思路,他建议当事人尽量委托专业律师梳理出案件争议焦点,做到有的放矢,抓住用人单位故意“做局”的弱点,一举突破其“马奇诺防线”。

  罗 勇

标签:律师;先生;赔偿金
责编:许尽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