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牵手”共建国家级医学医疗中心
江苏居民看大病将不再跑“北上广”
2021-04-21 21:36:00  作者:仲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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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牵手”共建国家级医学医疗中心

江苏居民看大病将不再跑“北上广”

  江南时报讯 近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就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一事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并就两大“中心”建设,达成了相关框架协议。

  据了解,江苏医学院校众多、三甲大医院林立,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处于全国前列,但与北京、上海、广东等优质医疗资源集中的地区相比,江苏呈现“高原多、高峰少”的态势,全省范围内患者转外就医过多、新技术新项目发展缓慢等问题仍存在,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大医院还不多。全省转出病人居全国前五位,很多罹患疑难危重病的患者,还时常要千里迢迢到北京、上海等优质医疗资源集中的一线城市就诊,增加了百姓看病就医负担。因此,江苏亟需依托国家级的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的平台,建设国家级、顶尖的医学人才和临床专科。

  据了解,江苏省与国家卫健委强强“牵手”,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目的是提升区域内高水平医院疑难重症诊治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能力和区域影响力,发挥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患者异地就医、跨区域流动,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大病不出省”要求。与此同时,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提升江苏省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全力打造长三角医疗高地。

  两大“中心”如何建?据了解,遴选若干省内管理水平高、基础设施好、医疗技术先进、服务能力强的大医院,通过政策支持、加大建设投入、强化专科能力建设,加快人才培养、加强科研攻关等,拔高峰,强优势,努力建成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准的科研创新和转化平台、高效率的健康管理体系和高水平的医院管理高地,使更多疑难危重患者在区域内得到有效救治,为实现分级诊疗创造条件。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仲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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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保卡结余部分

超4000元可转家人用

  4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措施,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具体来看,职工医保将有4个大变化。

  中央出台政策后,南京市迅速跟进,继允许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4000元以上部分,可以给自己和家人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后,南京市医保局又出台新政,明确从4月15日起,经参保人授权,超出部分可共济给在该市参加职工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逐步将部分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特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今后随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记者注意到,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也拓宽了。具体来看,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

  改革后,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既可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也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此外,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将来也可以走职工个人账户支付。

  但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其他支出。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也可以走职工个人账户支付。

  中央出台政策后,南京市迅速跟进,连续出台新规定。

  4月8日,南京市医保局出台新政:允许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4000元以上部分,可以给自己和家人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日前,南京市医保局又出台新政:明确从4月15日起,经参保人授权,超出部分可共济给在该市参加职工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

  参保人员(转出人)本人可持医保卡或身份证就近至南京市或各区医保中心柜面办理个人账户直系亲属转移,办理时需同时提供转入人医保卡号或身份证号码,也可以登录“我的南京App”进行网上办理。

  与此同时,南京市还扩大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如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应由个人承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部分“高血压、糖尿病”等常用医疗器械、防疫用医疗器械及消毒产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管理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为本人购买政府引导支持的商业补充医保,年度使用限额与商业健康保险合并计算为2000元。

  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孙海燕

标签:个人账户;南京市;医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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