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日,栖霞城管燕子矶中队执法人员查处了一起未按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案,涉事工地被处以两万元罚款。
11月3日,燕子矶城管在巡查中发现太新路一工地旁有乱排污水现象,经查系工地施工方未及时清理沉淀池导致污水排出,工地负责人出示了临时排水许可证,承认因工作疏忽未及时清理排水口下满了的沉淀池,泥浆外溢顺着管子流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排污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清理沉淀池和被污染的排水设施。虽然办理了临时排水许可证但未按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燕子矶城管现场勘察、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拍照取证并立案查处,后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对其处以罚款两万元,当事人接受处罚无异议近日已缴纳罚款。
今年以来燕子矶城管结合水环境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水务类专项执法,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点检查辖区餐饮店、洗车场、施工工地,严厉打击将污水随意倾倒排放在街面、未按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污水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让污染环境者受到处罚。下一步,燕子矶城管将继续严查违规排水行为,为提升水环境贡献力量,在此也希望大家能以主人翁姿态提高规范排水行为的意识,积极参与监督,保护好绿色家园。 朱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