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发展中的痛点、难点
江苏发布“支持民企发展22条”
江南时报讯(记者 孙海燕)民营企业发展面临哪些痛点、难点?政府如何才能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12月17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荣锦对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出台情况作了介绍。《实施意见》共22条,从四个方面解决民企发展痛点、难点,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4个方面解决民企发展的痛点、难点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和转型升级,信心是关键,公平是基础,创新是核心。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重点在市场准入、融资贷款、要素使用和招投标隐性壁垒四个方面解决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痛点、难点。
在市场准入上,明确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民营企业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
在融资贷款上,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贷款条件、工作人员尽职免责方面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不平等标准或者条件。
要素使用上,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制定、实施各类规划和产业政策、土地供应、分配能耗指标,制定、实施污染物排放标准,统筹使用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实施公共数据开放、其他资源要素配置和行政管理行为等方面,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设置不平等标准或条件。
招投标隐性壁垒上,明确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不得限定企业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股权结构;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项目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不得要求企业购买指定软件和服务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等。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透明的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3条措施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落实
如何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落实,帮助民营经济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实现质量更好、效益更高、竞争力更强的发展目标,李荣锦表示,要紧紧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三个关键词,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和改革创新的重要抓手,全力推动《实施意见》明确的重点任务和事项落地见效。
建立组织推进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建立多层次、由各级领导担任召集人的江苏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省民营经济工作,构建形成协同联动工作格局。
促进相关举措落地。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指标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争取将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条例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按照《实施意见》的分工安排,引导各地各部门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制定相关配套举措,使有关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大力挖掘和弘扬张謇精神的时代内涵,及时发现和总结当代优秀企业和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和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企业、尊重企业家的良好氛围。发布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和全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报告,凝聚崇尚创业正能量,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