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铜山优化法律援助服务供给
2020-12-18 14:03: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丁训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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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今年以来,徐州市铜山区司法局通过“四个优化”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72件,同比增长19.5%,提供法律帮助900件,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

  优化便民服务流程。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推行“一次性告知”和“一表申请”制度,针对低保人群、农村五保人员、零就业家庭、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以及依靠抚恤金、救济金生活的人员,不要求其提交经济困难证明。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采取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的方式。凡涉及讨薪、工伤索赔、群体性纠纷、群体越级上访等事项的,做到主动介入,优先办理,尽快解决。对申请人户籍所在乡镇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经济困难证明有困难的,放宽到由申请人所在村(居)或单位出具证明,方便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

  优化值班律师制度。健全律师值班制度,与公检法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在区法院、检察院、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站,派驻律师值班,全方位提供法律帮助、法律咨询和律师辩护服务。2016年以来,共理法院指定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案件700余件。

  优化案件监督体系。高标准开展案件质量检查,通过日常质量监管和定期质量评查,确保送结卷宗每卷必查,合格归档,缺件退回,案件承办人和所主任共同签字确保案件保质保量。开展违规线索核处,对群众来信来电或现场反映线索问题及时核查,违规必处。通过参加庭审旁听、回访调查,听取意见等形式,对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流程动态监管。对于办案质量合格的全额发放补贴,办案质量不合格的视情况减少或者不予发放补贴,对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全程监控。

  优化法治宣传途径。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以“法润江苏情暖民工”、“春风行动”、“法治大集”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青少年等专项活动,积极宣传《宪法》《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专项活动中通过悬挂条幅、集中宣讲解答、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普及相关政策法规知识,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丁训刚)

标签: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案件;困难群众
责编:杨春源 王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