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日,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继承纠纷案作出了判决。在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82岁的吴大爷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吴大爷与妻子育有三个女儿,其中三女儿天生智力残疾,一直跟随父母生活。1998年吴大爷与妻子购入某某路的两套住房,均登记于妻子名下。2018年妻子去世,未留下遗嘱。2020年初两套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吴大爷和女儿们作为房屋权利人签署了拆迁协议,并约定用拆迁补偿安置款购买60平、70平、80平三套福利房。然而在拿房时,大女儿却对房产分配提出了异议。她要求获得70平拆迁房,因为父母在自己的房子里住了十几年,她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吴大爷却不同意大女儿的意见。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最后吴大爷和三女儿不得不搬出大女儿的房子,暂时租房居住。随着房屋租期将至,吴大爷希望尽快拿到拆迁房。他多次找社区调解未果,无奈来到姑苏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经了解,吴大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中心快速为其办理手续并指派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顾小芳律师承办本案。
援助律师在了解情况后建议吴大爷可通过诉讼要求分家析产,凭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拿到房子。从亲情维系的角度出发律师又建议老人诉讼后尽量协商解决。考虑到吴大爷经济困难,援助律师多次与法院沟通其三女儿的监护权确认问题,最后法院同意认可残疾证上指定的监护人。本案历经三次庭审。吴大爷和其大女儿在是否尽赡养义务以及房产份额上争执较大。援助律师从《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入手,阐明要义,反复沟通、劝说,最后吴大爷的大女儿同意分得30平的份额,但必须由法院作出判决。
在这起继承纠纷中吴大爷的大女儿为了争夺更多房产对自己的父亲各种刁难,甚至对簿公堂,令人唏嘘不已。虽然在援助律师帮助下,纠纷得以解决,吴大爷顺利拿到房产,但父女间的亲情关系却不知到何时才能修复。财产有价,亲情无价,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发自内心关爱老年人,让老年人真正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薛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