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日,在苏州吴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区检察院的帮助支持下,13名农民工如愿讨回12万余元的劳务费。
2020年3月至6月,乔某等13人跟随包工头邓某、李某在某建筑工地务工。然而工程完工时,包工头仅支付了几百元生活费,每人尚有近万元劳务费没结清。多次讨要未果后,乔某等人走进吴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吴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受理了乔某等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当天就指派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陈露承办此案。
因无法掌握发包公司信息,陈露暂时以邓某与李某二人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考虑到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吴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区人民检察院取得联系,检察院受理了乔某等人的支持起诉申请。
立案后,应邓某与李某的申请,法院追加某服务公司为被告,区检察院出庭参与庭审。庭审中,邓某和李某与服务公司互相推诿,不愿承担付款责任。陈露提出邓某、李某并不具有劳务分包资格,该分包协议是无效的,因此某服务公司应与邓某和李某承担连带责任,区人民检察院也表示支持律师提出的主张。
最终法院采纳了陈露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公司支付乔某等13人劳务费用共计12.17万元。乔某等13名务工人员向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吴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法援律师表达了深深的感激之情。祖宸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