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3月3日,南通市崇川法院召开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发布会,该院家事法庭从2021年审结的近1400个案件中,精选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五个典型案例,向社会予以发布,其中包括入选全省法院十大人身安全保护案例、全市法院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的“安某与杨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男方多次违法犯罪,可以认定感情破裂的“魏某英与李某锋离婚纠纷案”等。此外,还发布了崇川法院2021年度离婚案件审理分析报告。崇川法院党组成员、观音山法庭庭长张达军,家事法庭员额法官陈将华参加发布会。
分析报告显示,2021年全年,崇川法院新收离婚案件710件,审结708件,其中判决203件,调解358件,撤诉(含按撤诉处理)135件,调撤率为69.6%。离婚案件呈现出几个特点:女性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占比达65.8%,其中大部分为职业女性,有较高收入,受过较好的教育;离婚当事人以中青年人为主,31-50岁的占比71.2%,但部分老年人离婚态度坚决,由于传统观念等长期压抑离婚意愿,最后在子女成家后坚决选择离婚;“蜜月期”夫妻矛盾突出,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结婚3年以内的比例为16%。
崇川法院于2014年在全市率先成立专业的家事法庭,并于2016年5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首批试点单位。崇川法院家事法庭紧贴群众司法需求,持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打造家事审判改革的“崇川样本”,得到最高院周强院长的高度肯定。改革近六年来,家事法庭共审结家事纠纷近7000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8.3%,调撤率80.12%,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综治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被江苏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徐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