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南京市政府第307号令)中明确,建(构)筑物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无明显污迹,并定期清洗。
结合鼓楼区城管局关于楼宇清洗和市容景观美化的部署,为推进辖区沿街楼宇清洗和市容景观美化工作,南京湖南路街道城市管理部于6月底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城市治理公众委员、城市治理志愿者对中山北路86号中央商场清洗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发放《楼宇清洗告知书》,同时告知单位按照以上文件要求限期清洗楼宇。城市治理公众委员黄世霞、城市治理志愿者全程监督街道执法过程,并向单位宣传楼宇清洗工作相关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