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摊点无证销售散装食品 执法人员现场劝阻
2021-01-25 14:52:00  来源:江南时报网  作者:杜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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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近期,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板桥分局联合街道对辖区开展综合执法。执法过程中发现,一些水果摊点在售卖水果的同时还在销售散装瓜子等炒货食品,但摊主却无法出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散装食品,又称“裸装”食品,因节省了繁琐的包装,降低了食品的价格,很受消费者欢迎,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地随处可见。但是,散装食品在出厂时是有包装的,标明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者名称。在销售时,商家可以将原来的整包拆散,进行称重销售。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第五条,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等。商家经营散装食品需要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

  执法人员在进行说明后,摊主表示会立马停止销售散装食品,待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再进行销售。

  杜振芳

标签:食品经营;销售;许可证
责编:康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