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不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新规 海州公安开出首张罚单
2021-09-08 17:01: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周宗江 杨燕  
1
听新闻

  江南时报讯 9月5日21时许,连云港市海州公安分局路南派出所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一名走失的未成年人在南极北路某宾馆登记入住,情况可疑。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检查发现,该宾馆在未有家长或成年亲属陪同的情况下,为未成年人徐某办理了登记入住手续。根据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规定,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落实“五必须”要求,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民警确认该旅馆在办理未成年人住宿时,没有告知徐某的父母,也未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和第一百二十二条,海州公安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据悉,这也是海州警方对未严格落实“五必须”新规的旅馆开出的首张“罚单”。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七条: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住宿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

  海州公安郑重提醒各家旅馆: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一旦发现有未成年人前来登记入住,要及时核实情况,告知其父母或监护人,并视情向属地派出所报告。否则,必将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周宗江 杨燕)

标签:未成年人;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
责编:苏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