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3条举措加强科技伦理治理
2022-08-14 19:42: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钱海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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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记者 钱海盈)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通过13条具体举措推动科技向善,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指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是本单位科技伦理管理的责任主体,各类创新主体要建立健全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机制,将科技伦理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建立完善科技伦理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力求规避、防范新兴科技领域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挑战。

  针对科技伦理规范、制度还不够健全等问题,《实施意见》提出,推动修订《江苏省科技进步条例》《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明确科技伦理治理、监管及违规查处等要求,不断提升科技伦理治理法治化水平。

  《实施意见》提出,推动从事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各类创新主体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探索建立专业性、区域性科技伦理审查中心,提升伦理审查质量和效率。

  为积极营造科技向善氛围,《实施意见》提出,加强科技伦理教育培训,要求将科技伦理教育作为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专业本专科生、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完善科技伦理学科建设;鼓励高等学校普遍开设科技伦理教育相关课程;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伦理教育和培训等。同时,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技伦理普及活动,推动公众理性对待科技伦理问题,提高全社会科技伦理意识。

标签:科技伦理;实施意见;江苏省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