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8月1日起实施
优秀专利项目奖励力度提升 最高30万
2022-07-06 20:57: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张雅倩 万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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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记者 张雅倩 实习生 万文欣)7月6日,记者从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政府近期出台的《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最新的《评奖办法》注重对优秀专利项目的表彰和奖励,将其提升到省政府奖励层次。

  江苏专利奖设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和发明人奖。其中,金奖、银奖以及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专利项目中评选产生,发明人奖从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评选产生。

  奖项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对获得江苏专利金奖的专利权人,给予每项3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江苏专利银奖的专利权人,给予每项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江苏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给予每项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江苏专利发明人奖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每人2万元的奖励。

  江苏专利奖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授予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20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

  《评奖办法》适用于江苏专利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奖励、管理、宣传等活动。在新的评奖工作设计中,评审组织更加规范,省政府成立江苏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负责江苏专利奖的评选工作,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人选由省政府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报省政府批准,每届任期4年;评选程序更加严谨,《评奖办法》规定申报江苏专利奖采取推荐方式,经各设区市政府,省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总工会等省级群团组织,省级相关行业协会等推荐方可参评,确保参评项目质量。同时,对形式审查、专业评审组初评、公示异议处理等程序作出了严格规定。

  最新《评奖办法》实施之日的同时,2016年印发的《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废止。

标签:江苏;江苏专利;评奖办法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