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禁售“江鲜”! 江苏对12家电商平台提要求
2020-09-08 20:09:00  作者: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 康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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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记者 康旭阳)9月8日,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省重点电子商务平台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政指导座谈会,苏宁易购、阿里巴巴、京东、美团、饿了么等12家省内外电商平台参加座谈。

据悉,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市场监管系统紧紧围绕“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的“四无”任务目标,迅速开展市场销售环节监管“五个严格”工作,即严格市场准入、严格市场检查、严格网络监管、严格广告监管、严格稽查执法。截至目前,全省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7.7万家,查办相关案件80件,其中,监测电商平台1876个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商品信息543条。

座谈会上,省市场监管局要求电商平台企业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平台管理,严格执行“十年禁渔”各项要求。具体来看,电商平台要建立违禁词库,将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禁限售目录及时纳入平台禁售商品服务名录,进一步完善平台治理规则、交易规则和服务协议;要强化技术监测,发挥平台信息技术手段方面的优势,加强对平台内销售商品和服务的审核和监测,防止禁售商品服务名录和违禁词库内的商品进入平台销售;要依法及时处置,一经发现相关违法行为,按照《电子商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迅速阻断相关违法交易行为;要加强宣传引导,在平台网站的显著位置发布全面禁售公告,积极开展长江“禁渔”政策宣传,倡导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提升公众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此外,电商平台还需积极发挥监管部门与平台内经营者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强化政企协作。在执法办案上,全力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执法监管,尤其是涉及平台内经营者的相关案件线索协查,要及时提供完整准确的主体信息、交易信息等数据。在信息共享上,电商平台在日常监测中发现的问题,一方面要及时进行处理,同时也要将相关情况按规定报送市场监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在联动处置上,对市场监管部门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要及时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确保处置到位。

 

标签:电商;市场监管部门;长江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