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近年来,沭阳县司法局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按照“8个1”标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目前,共建乡村法治文化书屋480个、法治文化橱窗590个、法治文化长廊230个、法治文化街道28个、法治文化大院22个、法治文化公园9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社区)”3个。
一是一个村居支部建1个法治文化书屋。每个村居党支部建设一个法治书屋,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书籍库存量不低于1000册,其中法律书籍不低于300册,把村居法治书屋打造成农民学法的主阵地。
二是一个居民小区建一个法治文化橱窗。按照城乡“一居民小区一品、区区有特色”的思路,每个居民小区建设一个法治橱窗,设立图文并茂的法治宣传栏,通俗易懂地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
三是一个涉法单位建一个法治文化长廊。在乡镇涉法单位建设一个不低于15米的法治长廊,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覆盖面,激发干部群众的学法热情。
四是一个乡镇街道建一个法治文化公园。在30个乡镇街道推进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公园展示内容包括法治人物典故、法治成语故事、法治典型案例、法治漫画、法治名人名言、格言警句、标语口号、教你如何打官司、依法信访、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宣传内容图文并茂,生动形象,易读易懂,让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能更好地了解法治方面的知识,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地学法、守法、用法。
(华磊 周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