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发布
突出共建共治共享和亮化“江苏经验”
2021-06-03 21:33:00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殷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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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发布

突出共建共治共享和亮化“江苏经验”

  江南时报讯(记者 殷文静)6月3日,江苏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省委审议通过并已印发的《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解读。省司法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深入推进全省法治社会建设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

  江苏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要走在前列,法治建设首先要走在前列。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深入推进全省法治社会建设,4月11日,省委出台《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实施方案》结合江苏实际,确立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健全完善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以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等四个基本路径;提出了“形成符合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具有江苏特点、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助推法治江苏、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前列,使高水平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等主要目标;明确了江苏法治社会建设五类17项重点任务;明确了江苏法治社会建设的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三大亮点

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作为全国率先出台的地方法治社会建设规范性文件,《实施方案》具有突出共建共治共享、亮化“江苏经验”和健全领导体系等三方面亮点。

  突出共建共治共享。聚焦观念原则、规范体系、权利义务、组织运行四方面的社会基本构成要素,较好地体现了政府、市场、社会齐抓共管、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党政国家机关、企业经济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主体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法治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突出亮化“江苏经验”。在区分完善社会重要领域立法、完善网络法律制度、律师制度改革等中央事权的基础上,提炼了江苏在全民普法、法治文化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道德文明建设、诚信建设、社会治理、网络治理等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对中央提出的原则性举措加以具化、充实,并提出更高要求。

  突出健全领导体系。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领导责任和落实责任,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牵头实施责任,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实施方案》落地落实

江苏将采取哪些举措?

  围绕《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江苏将着力在强化领导、创新机制、群众参与、督查检查上下功夫、求实效,确保如期实现法治社会建设目标。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党政善治、社会共治、基层自治的良好局面。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地方各级党委落实推进本地区法治社会建设的领导责任,推动解决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特别是要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法治督察和执法监督,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发挥法治政府示范带动作用,引领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三是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协同机制。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不断完善“网格化”城乡社区治理模式,有效推广各种规模和类型的“评事会”“议事堂”等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等民主协商机制,推进城乡社区村居“援法议事”活动,调动群众力量填补基层法治建设队伍,招募更多的志愿者积极融入社区治理,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努力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建设和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形成“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的良好治理局面。

  四是进一步健全人民群众参与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和民间社会规范在基层治理中的天然优势,积极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等商会类社会组织发展,调动村(居)委会、业委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与政府协商合作、共治共享,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着力提升村(居)民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是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总结完善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法治社会建设督促落实机制,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健全完善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下一步,江苏将进一步细化法治社会建设职责分工,加强对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的跟踪督办和过程评价,不断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实效,努力书写好法治社会建设的“江苏答卷”。

标签:法治社会;江苏;法治建设
责编: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