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南京分行提醒您: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属于违法行为
2024-03-13 1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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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时报讯  近日,客户陈大爷来到银行网点表示自己是聋哑人,用手语表达需要新开立一张借记卡,下个月来我行购买国债,于是银行工作人员为其开立了一张储蓄卡。过了几天,银行发现陈大爷的账户频繁进出小额资金,察觉到事有蹊跷,银行工作人员立即来到陈大爷开户时预留的住址了解情况,陈大爷表示是邻居刘先生因身份证丢失让其帮忙办理银行卡并借给刘先生使用的,刘先生送给陈大爷米、油等礼品。陈大爷自认为和刘先生关系良好,对方不可能诈骗其钱财。

  银行工作人员询问陈大爷对刘先生的职业是否了解,是否清楚对方拿着陈大爷的卡做过什么,陈大爷却答不上来。银行工作人员劝告陈大爷,很多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非法买卖银行卡及银行卡信息、利用银行卡及网银业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个人账户不允许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提醒陈大爷不要为他人所骗。陈大爷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马上请银行工作人员协助为其作卡片挂失销卡处理,并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了。

  广发银行南京分行提醒您:

  银行卡和个人信用息息相关,随意借给他人会有信息泄露风险,且如使用人采用非法手段获取网络贷款,出借人可能还会因此背负债务;如果借给他人的是信用卡,刷卡后不及时还款还会造成信用污点,影响个人征信。银行账户仅限本人使用,任何个人和组织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都属于违法行为。

标签:大爷;银行工作人员;银行卡
责编:张东海